“我确实喝酒了,但我的车挡住路了,就挪一下车,没打算开车。”7月1日晚,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,驾驶人益某不停地向交警解释,他刚下来挪车,没想到正好遇到交警夜查。
当天晚上,舞阳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全县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查统一行动。21时20分许,巡逻四中队民警巡逻至舞阳县莲花镇路段时,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十分可疑,正在倒车的驾驶员在看到民警后突然停下了车,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这名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/100ml,已经达到酒驾标准了。
驾驶人益某一听就慌了神,连忙解释道,他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些酒,路上一直是其哥哥杨某驾驶,但走到家门口时,因为自己的车挡住了道路,致使杨某车辆无法通行,他才下来挪车,没想到正巧遇到交警夜查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大队对益某处以罚款1500元,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
也许很多人会有疑问,只是挪动一下车位也算酒驾?驾驶人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,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。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即构成酒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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